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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动态

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简章

来源:本站  |   作者:管理员  |   日期: 2021-04-06   |   浏览: 4806 次   |  字体:T T T

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

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简章

广西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创立于1946年,医院地面积 7.15 万平方米,核定床位数1000张,实际开放床位1059,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016年11月正式成为广西医科大学附属柳铁中心医院、柳铁临床医学院医院学科齐全,设有临床科室40个,医技科室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个。现有职工1722其中高级职称专家305硕士及以上学历139广西医科大学教授、副教授58医院先后获得国家级胸痛中心、国家级高级卒中中心、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通过呼吸与危急重医学科标准化建设认证;检验科、输血科通过ISO15189认可;桂中地区首个个体化实验室(基因测序)、规模最大、功能完善的血液净化中心、康复中心等。

院医技规培综合6-8层崭新的规培公寓提供好的住宿条件,重新装修的全科医学科病房拥有56张病床,是桂中地区单体最大的全科病区,新建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拥有全区一流的考训一体化和信息化系统

为贯彻落实《广西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0〕101号》,做好2021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方案》(桂卫科教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我们热烈欢迎各位应届毕业生们来到我们医院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学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收专业和人数

培训专业代码

专业基地名称

招收人数

0700

全科

22

合计

22

二、报名

(一)招收对象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高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2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014年以后毕业拟从事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毕业生(指临床医学类),以应届毕业生为主

3其他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20214月10日-16日

(三)报名方式:全区统一网上报名,2021年全区第批学员招收报名、审核、准考证打印、录取成绩查询等工作登录广西住培平台http://gxzp.gxws.cn/统一完成,等待审核通过后参加考试及面试,网报流程详见附件1《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学员端)操作手册》。

(四)现场确认时提交资料:

现场确认时间:20214231430-17:30

现场报名确认时请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好,不需要装订):

1报名表(网络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签字)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发放证书需提交教学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科生需提供本科成绩单(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

    5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其他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提交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托培养协议书(委培人员)一式三份,需附加盖委培单位公章。尚未确定工作单位的国家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毕业生,可由县级卫生健康局卫生计生委代签(章)。

三、考试时间、形式及内容

   通过网上审核后,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入学考试;

(一)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8:30-17:30

(二)考试形式及内容:

1、理论考核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8:30-10:00,考试内容为第五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涵盖所有临床知识内容

2、技能考核理论考试结束后进行技能考核,单人徒手心肺复苏、体格检查两项技能操作

3、面试完成理论考核及技能考核后对考生进行个人综合能力考核( 临床思维、应变、表达能力等)

四、录取

    根据考试结果及临床培训经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体检合格且在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外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医院毕教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予以录取,录取名单在柳铁中心医院外网(//www.ykymag.com/)和培训平台http://gxzp.gxws.cn/)上予以公布。

五、时间及培训模式

时间:3年

培训模式:按照国卫办科教发【2014】4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

、培训学员待遇

1享有全区最好的学员住宿待遇,两人住宿一间全新的、配套设施齐全的公寓,交住宿水电费

22021年招收的社会学员与其签订正式员工劳动合同,享有本院职工平等待遇,有职工福利和年终绩效,工作满一年医院帮交纳公积金

3、全科专业学员“六个一工程”确保最好的生活和学习待遇,医院设立全科住培奖学金;全科专业学员发放桂中北地区住培基地中最高的紧缺专业生活补助1200元/月

4享有法定节假日轮流休假,享有执业医师考试和结业考核前一周备考假;

5办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手续;

6享有年终奖励性绩效、物业补贴160元/月考上同等学力研究生奖励助学金3000元也享受医院规定的其他待遇政策;

7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卫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社会学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可根据双方需求或意向留本院工作

8、培训结束后,享有“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如实向培训基地提供个人信息与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产生一切后果由自身负责非应届培训申请人是否有曾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出后未满3年的情况要如实说明,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2如招收录取后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资格,按照违约退培处理,3年内不得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得报名参加脱产硕士研究生考试,违者按恶意退培处理,3年内不得再参加培训。

八、联系方式

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住培办,电话:8858496联系人:覃周维老师(15307723186)、王熙军老师(13457725624)、唐建国主任(13877228686)

附件1: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学员端)操作手册

附件2: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住培委培学员协议书(委培单位学员)

附件3: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住培协议(社会员)

                                    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

                                202146

附件1:     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

(学员端)操作手册V1.0

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首页:http://gxzp.gxws.cn



1. 注册与登录

(1) 打开系统首页之后点击【立即注册】,进入注册界面。


系统登录/注册界面

备注:如提示验证码错误,请点击验证码图片刷新验证码之后再次输入新的验证码。



(2) 注册时可选择【手机注册】或【邮箱注册】填写注册信息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注册界面



(3) 注册完成后,在登录界面输入个人信息,点击【确定】登录。进入个人页面。

系统登录界面

2. 报名入口

(1) 登录完成后,如在报名期,点击中间的【报名入口】开始填写培训报名申请表。



报名入口

考生填写完成个人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填写时可随时

【暂存草稿】,再次进入可继续填写。


填写个人信息界面

(3) (3)图片格式转换和大小压缩流程



电脑上选择对应的图片,右键点击【打开方式】-【画图】模式打开。

可以对图片大小或者分辨率进行调整和旋转。当图片大小超过 300k 时可以将图片调小。





当图片分辨率小于 640*480 时可以将图片的像素调大。

调整完成后,点击【文件】-【另存为】,选择JPEG 图片格式, 保存后再回到系统界面重新上传图片即可。




(4)考生保存提交个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可选择培训基地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填写报名信息界面


(5) 提交培训基地信息后即为完成报名,接下来开始等待培训基地审核。

报名成功等待审核

3. 打印报名表

(1)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可打印报名表。点击【打印报名表】进入核对界面,下拉检查报名申请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即可。



打印报名表界面




4. 打印准考证



(1)分配考场后可打印准考证,点击【打印报名表】进入核对界面, 检查考生准考证信息无误,点击【打印】即可。


打印准考证



5. 账号信息

1)如账号需要更换信息,可以点击进入【账号信息】界面,选择相应需要修改的数据,点击【修改】,修改完成点击【确定】即可。



账号信息的修改




5.在陪学员个人信息修改

(1) 登录在陪系统后,点击左边的【基本信息修改】开始修改个人

基本信息修改入口

(2) (2)考生修改完成个人信息后,点击【提交修改】即可。


提交修改信息

附件2:                 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单位委培学员

甲方(培训基地):                                    

乙方(学员)姓名:                   身份证号:                     

丙方(委培单位):                                    

为了加强规范住院医师的培养,依据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4]49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2014]30号《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中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要求,经考核合格,甲方录取乙方为基地单位委培学员,培训期自                     日至                 日,共计     个月。为保证培训质量,明确三方在培训期间的权利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与安排、学员待遇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律法规常识培训,按照国卫科教发[2014]49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乙方进行规范化的培训和考核,使乙方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要求。

三、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将乙方纳入本院住院医师进行统一管理。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注册等工作由甲方协助。甲方对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培训对象负责将培训基地注册为执业点,可不限执业范围。符合条件的乙方可由甲方统一安排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科目考试,并组织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申领。

四、培训期间:

(一)乙方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由丙方人事部门管理;

(二)丙方负责发放乙方的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国家规定的津补贴),缴纳社会保险,并有义务向甲方出具乙方的基本工资数额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

(三)甲方保证乙方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培训任务的同时,合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病、事假及补轮转要求按照甲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生育休假期间甲方停发乙方对应期间的生活补助及月度绩效。乙方因生育期间产生的休假,需在产假结束后补齐对应的培训时间并完成相应的培训要求(补齐培训期间甲方正常发放相应的生活补助及月度绩效)。

五、培训期间,未能提供住宿者甲方给乙方每月适当的住宿补贴。提供住宿不住者,不发放住宿补贴。  

六、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因外,由于乙方个人原因需要延长培训期限的,须由乙方本人提出申请,经丙方和甲方同意,报自治区卫委科教处备案。延长培训期间,甲方不再给乙方发放培训生活补助及月度绩效。

七、甲方有权对违违纪和不服从管理的乙方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直至终止培训;处理结果须通知乙方及丙方,并报自治区卫委科教处备案。

八、乙方自愿以单位委培生身份到甲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保证如实向甲方、丙方提供个人信息与相关资料。

九、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

甲方统一管理、培训及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培训和工作任务。

十、乙方在培训期间必须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按要求甲方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及考核,过程考核全部合格,方可报名参加结业考核,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医院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包括延长培训时间、补考、重新轮科等,直至终止培训。

十一、培训期间,因乙方原因引起医疗纠纷、差错或造成医疗事故,给甲方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乙方及丙方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者,甲方有权终止培训协议:

(一)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二)消极对待或无故停止培训学习,未完成或不具备能力完成培训任务的

(三)不服从甲方管理和分配,无理取闹,培训期间酗酒、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赌博和有其他干扰、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行为的

(四)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和常规,造成医疗和其他事故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在外业余兼职的

(六)在培训期间有意浪费医疗材料、资源及损毁甲方仪器设备工具的

(七)攻击或诽谤甲方工作人员,性质恶劣且证据确凿

(八)盗窃﹑侵占甲方财产,营私舞弊及其他违法或犯罪行为的

(九)违反甲方制定的行风管理规定

(十)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十三、丙方应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乙方在甲方的正常培训;乙方应保证在培训结业后回到丙方工作,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结业证,并上报自治区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十四、原则上乙方不能提前终止培训,但因乙方个人原因确实需要提前终止培训的,须提前30天向丙方、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丙方、甲方同意。乙方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后,方可正式解除协议。乙方须知,根据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七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乙方自行承担因提前终止培训所产生的一起后果。

十五、乙方在甲方委培期间,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乙方待遇或解除三方协议乙方委培期间因违反甲方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和乙方及丙方的培养协议并备案于自治区卫健委科教处

十六、培训期间乙方主动和丙方解除合同则培训终止,乙方需退还国家在其培训期间支出的费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七、培训期间,甲、乙双方是培训关系而非劳动用工关系,甲方向乙方提供生活补助,无论其数额大小,均不表明双方存在劳动和人事关系。乙方作为学员期间纳入甲方住院医师统一管理。

、协议三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约定,除约定事由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未尽事宜,三方应协商解决。培训终止时,甲、乙、丙三方关系解除,终止本协议。甲方出台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规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以新的政策文件为准。

乙方有义务每年向丙方汇报在甲方工作学习情况,丙方有义务每年关心乙方工作学习情况并到甲方实地调研了解。

二十、本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丙方法人代表:                          

(公章)                    (手印)                    (公章)

                                                 

附件3:               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社会学员

甲方(培训基地):                                    

乙方(培训对象):                   身份证号:                 

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合格临床医师的培养,经考核合格,甲方录取乙方为       专业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学员,培训期自            日开始至            共计     个月。为保证培训质量,明确双方在培训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乙方纳入本院住院医师岗位进行统一管理。

2.甲方如实向乙方介绍本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与安排学员待遇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3.甲方加强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律法规常识培训,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主管部门、医院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乙方进行规范化的培训和考核,使乙方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要求。

4.甲方统一安排符合条件的乙方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测试、结业考核,并组织办理执业医师注册、处方资格及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申领。

5.甲方协助培训合格者申请相应合格证。

6.培训期间,乙方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交由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代管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按照规定向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发放生活补助和缴纳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双方约定为乙方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相关险种费用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面向单位招收的培训对象,对培训对象在委派单位领取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的,发放差额补助。

8.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住宿,水电费由乙方负担;并保证乙方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培训任务的同时,合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9.甲方按照规定对违规违纪和不服从管理的乙方进行处罚、处分,处理结果按规定通知乙方及相关人员、单位。

10.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因外,乙方根据自身需要延长培训期限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培训基地同意,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备案。延长培训的费用自理。

11.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卫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1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培训内容、实施办法及协议内容做出相应调整。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愿以社会人身份到甲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保证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信息与相关资料。

2.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文件要求,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培训和工作任务。

3.乙方须在培训期间参加并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培训结束并经考核合格,须申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                           

4.乙方按照规定获得甲方发放的相关生活补助,享受相关待遇。可在培训期间申请相应临床专业学位,所需费用自理。

5.乙方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或未能通过相关技能和结业考核,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或因健康问题不适于继续培训要求终止培训者,应按规定解除本协议,并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以及协议有关条款执行。

6.乙方培训期间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可依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医师执业证书应当注明类别,可不限执业范围,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应规范化培训信息。

7.乙方参加培训后仍需自主择业或双向选择进入医疗机构。

8.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及轮流休假。

9.培训期间,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终止培训,解除本协议。

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2)因健康问题不适于继续培训的;

3)其他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正常工作和培训任务的;

10.培训期间,因乙方原因引起医疗纠纷、差错或造成医疗事故,给甲方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乙方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承担相应责任。

11.乙方因故需终止培训,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申明事由,经甲方同意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后,方可正式解除协议。

12.培训结束时,乙方经过程考核及年度考核合格,可获得甲方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三、双方的特殊约定

1.培训期间甲、乙双方存在业务培训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及人事关系和其他关系,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活补助、奖学金无论其数额大小,均不表明双方存在劳动和人事关系。

2.乙方培训期间发生的责任赔付,按甲方住院医师的标准承担相应责任,该责任不因乙方为接受培训的学员身份而免除。

3.培训期间因故(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健康问题、升学、辞职等原因)退培后导致乙方三年内不得继续参加住培果由乙方负责。

4.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乙方自行承担因提前终止培训所产生的一起后果。

四、其他事宜

1.协议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约定,除约定事由外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2.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3.培训终止时,甲乙双方关系解除,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公章)                                (手印)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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